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许昌学院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校园”称号。
近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校文明办紧紧抓住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机遇,针对河南省文明校园测评体系130条测评标准,认真制定了学校创建工作方案和各单位创建工作责任清单,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师德师风建设、校园环境美化、志愿服务接力、档案材料整理、自评报告撰写等大量基础性工作。在省级文明校园创建竞争激烈、观测指标变化大的形势下,党委书记闫纪建、院长岳修峰多次对创建工作及时给予指导,学校主管领导亲自指挥,全校上下迎难而上,切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在2019年10月31日、12月10日接受许昌市、河南省文明办对我校省级文明校园创建的验收和复核中,受到省市考评专家组高度评价。
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校园”称号标志着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突破。成绩的取得集中了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智慧,凝聚着学校各方面最广泛的力量,倾注着每一位许院人的心血和汗水,彰显了全体许院人团结和谐、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
团结一致向前看,重整行装再出发。学校将以获授“河南省文明校园”称号为新起点,始终围绕立德树人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文明创建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同步、常态创建与长效机制并重、校园文明与师生素质共进,用鲜活、丰富的实践深化文明校园创建,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富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许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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