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本学科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招收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教育(0451)三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教育硕士领域有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5人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具体专业计划分配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特别提醒:2025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录计划将按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指标数及我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作适当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与信息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相关认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jsczs@pdsu.edu.cn)以备核验。
六、初试和复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考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均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在报名时选择考生类别为“定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我校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五)我校的各项招生信息会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s://yz.chsi.com.cn/zsgs)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八、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
九、诚信要求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的诚信档案及表现,凡在本年度考试过程中(含初试、复试)发现考生有不诚信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十、学制学费
学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均为7000元/生·年,按规定学制时间分年度收取。
十一、学历学位
全日制研究生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二、奖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上级文件规定核定比例;
(二)学业奖学金:
1.新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
一等12000元,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8000元,其他未获得一等奖学金的研究生新生。
2.二、三年级综合学业奖学金:
一等12000元,奖励比例40%;
二等9000元,奖励比例40%;
三等7000元,奖励比例20%。
(三)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100%覆盖。
(四)新生特别助学金:100%覆盖。
一等8000元,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2000元,其他未获得一等助学金的研究生新生。
(五)单项奖学金:学术研究、实践技能、道德风尚、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团体或个人,1000元/项。
(六)企业奖学金:根据招生学院与企业协议确定覆盖比例和激励金额。
(七)“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200—1000元/生·月。
(八)特殊困难补助: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给予困难补助1000—5000元。
(九)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自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以上奖助项目适用于档案(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关系)载入我校且本学年已完成学籍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奖励6000元;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奖励2000元。
(十一)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经费2000—5000元/项,择优资助。
十三、特别提醒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报考流程及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网址:https://yjsc.pdsu.edu.cn/)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考研辅导活动(初试和复试均不提供),也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请考生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宣传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二)报考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户口、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三)我校初试不破格。
(四)本简章未尽事项或与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919
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办公地点:行政楼722室
咨询电话:0375-2077228 0375-2077229刘老师 王老师
QQ群:973586832
微信公众号:pdsuyjsc
E - mail:yjsczs@pds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pds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jsc.pd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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