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19〕80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9〕816号)精神,经高职学校自愿申报、各地和有关部门审核推荐,并经省教育厅审核、专家“线上通讯评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对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
各地要将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作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优化改革发展环境,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工程建设。各工程建设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编制建设方案,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周期遴选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工程建设单位资格。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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