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单招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科技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46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十条 学校简介:郑州科技学院创建于1988年,2001年实施专科学历教育,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接受并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学校被批准为“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建校三十五年来,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20余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构建了“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综合素质证”三证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目前,学校有机械工程、电子与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土木建筑工程、车辆与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财经、外国语、艺术、音乐舞蹈、体育、马克思主义、基础部等16个二级学院(部)。学校坚持把自身发展放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去思考,按照“强化优势、突出特色、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合理布局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经济、管理、艺术、文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努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
学校在校生近3.7万人,总建筑面积72万多平方米,纸质图书300多万册,电子图书90多万种。学校科研成果丰硕,科技创新卓有成效,围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实际,不断加大实践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搭建了由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科教中心、众创中心组成的四大实践平台。目前,学校拥有各类实验室180余个,实训车间12个。
学校与郑州航空港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等地方政府在人才培训、科技创新与服务等领域建立合作关系。先后在宇通客车、三全食品、中联重科等220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实践育人基地,开办了华为“ICT工程师”“JAVA/PHP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等140余个人才“定向”培养班,构建了“企业课程进校园”“企业讲师进课堂”的协同育人模式。学校立足地方,服务产业,连续多年被地方政府授予“城乡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先进单位”,获评“郑州市校企合作办学示范单位”“郑州市产教融合创新试点院校”。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河南日报》、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中国网等网站及河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进行了全面报道。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学生就业示范民办高校”“中国就业质量十强民办大学”“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国美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2018-2023连续六年在高校智库发布的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中名列第三位。
学校在荥阳市万山科教园区征地3300亩建设万山湖校区,奠基开工仪式已于2023年5月16日隆重举行。项目计划投资70亿元,建筑总面积110万平方米。万山湖校区设计独特,一体两翼,左文右工,中间为标志性建筑。新校区依山建校,将形成学研、山地、生态、人文四位一体风景的花园式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与收费情况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收费标准:文科15000元/年.生、理工科16000元/年.生、体育16000元/年.生、艺术180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1500元/年.生。
第五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报名条件、办法和考试时间
(一)凡是取得参加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单招报名。
(二)请考生在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填报我校志愿,学校代码:6180。
(三)考试时间:2024年4月8日
(四)考试地点:郑州科技学院
第十七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一)考核科目
考核科目为文化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评价两科。
1.普通高中考生
文化素质评价:主要考察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内容;
职业适应性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内容,(体育类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2.中职(职高)考生
文化素质评价:主要考察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内容;
职业适应性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职业基本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专业职业综合素养等内容,(体育类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3.退役士兵考生
职业适应性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职业基本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专业职业综合素养等内容。
(二)考核办法
1.文化素质评价总分1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职业适应性评价总分150分,时间5-8分钟,采用面试(体育类考生除外)的方式进行考核。
3.体育类考生职业适应性评价(专业测试)总分150分。
(三)体育、退役军人类考生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1.体育类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必考项目)
100米跑、立定跳远、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与内容(任选一项)
田径:200米(男、女)、400米(男、女)、1500米(男、女)、跳高(男、女)、跳远(男、女)、三级跳远(男)、标枪(男、女)、铅球(男、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体操、武术。
(3)内容
田径:参照国家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足球:正脚背颠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踢准;
篮球:助跑摸高、一分钟投篮、往返运球投篮;
排球:发球、垫球、正面双手传球、正面扣球、助跑摸高;
乒乓球:左推右攻、正面扣杀或拉弧圈;
体操:(男生)手倒立、单杠、双杠;
(女生)双手倒立屈伸髋、单杠、双杠;
武术:左右正踢腿、腾空飞脚、竖叉、套路
2.退役士兵考生
退役士兵只进行职业适应性评价测试,免文化素质评价。
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评价测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查今年由各地市招办具体负责,考生无需向我校提交退伍材料,省教育考试院会依据“资格条件申报”的退伍士兵考生,结合此类考生所报院校,下发给所填报院校,我校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名单为准。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招生计划为10人。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向我校现场提交《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zit.edu.cn/)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受理时间:2024年3月25日8: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郑州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根据考生由文化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评价成绩的总和,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评价考核成绩,按照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二)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4月中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24年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考。
(四)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五)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生活自理的残疾生,以及其他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
第六章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须按照我校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电子档案退回。
第七章 毕业证发放与奖助贷设置情况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
资助标准:8000/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标准:5000/人。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4000元/人、3300元/人、2600元/人。
(四)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
入学后根据通知按时间办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6000元。
(五)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本专科学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贷款16000元。入校后将贷款回持单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六)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期间,困难生可持相关证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七)勤工俭学
学校在图书馆、后勤、保卫处、实验室等各部门设立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入校后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
(八)士兵
1.退役士兵入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直招士官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政策每年每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按照复学后的实际学制进行资助,每年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16000元。(申请及办理程序根据个人申请和网上报名情况审核而定)
2.退役士兵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可享受兵役专项助学金,本专科每生每年3300元。
(备注:实际以国家、省、市、校当年具体政策为准)
(九)郑州科技学院奖助学金
学院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为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为2000元/生,助学金为1000元/生。
(十)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凭有效证明可直接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另外校内各类资助政策优先安排。
第二十二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科技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有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所有。
郑州科技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专业信息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学院路1号。
邮编:450064
咨询电话:(0371)56150666 56150888
传真:0371-56150888
招生监督电话:0371-56150899
网址:www.z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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