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同志:
近些年来,我国高校校办科技产业发展迅速,这是中国高校的一个创举和举世瞩目的特色。高校科技产业已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军。自2001年起,以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进行高校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标志,我国高校校办产业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时期。为了借鉴北大、清华两校试点经验和高校优秀企业的发展经验,共同繁荣我国高校校办产业,经研究,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将于2002年9月下旬,在北京召开"高校校办企业改革与发展交流会暨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2002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会的主题、时间和地点:
交流会的主题:为体现鼓励高校科技创新和高校校办产业"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的政策导向,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校企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及操作经验交流"。
交流会时间:2002年9月24日报到,9月25日至26日举办。
交流会地点:北京会议中心(亚运村北,北五环,北苑车管所东)。
二.交流会的内容及时间安排:
9月25日上午:
邀请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周济同志,科技部秘书长石定寰同志就高校科技产业改革与发展问题做专题报告。
9月25日下午:
邀请清华大学校长助理、企业集团董事长荣泳霖同志、北京大学科技开发与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姜玉祥同志,向会议代表介绍国务院在清华、北大两校开展的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最新进展,并就校企改革的思路和操作层面的问题,与会议代表进行对话和交流。
9月26日上午:
邀请出席"中国高校上市公司高峰会"的高校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裁,就高校校办企业发展战略和高校校办科技企业如何做大做强等问题,与会议代表进行对话和交流。
9月26日下午:
召开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2002年年会。会议内容包括协会理事长陈清龙同志通报协会前一时期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协会副理事长讲话;邀请教育部科技司司长、科技发展中心主任谢焕忠同志和副主任李志民、李建聪同志通报全国高校科技及产业工作情况。参加人员为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
会议主办单位邀请其他非协会理事的参会人员,在9月26日下午参加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共同主办的"高科技产业发展院士报告会暨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投资项目推介会"。
三.交流会的参加人员:
1.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理事。
2.部分高校科技处、产业处和校办企业负责人。
3.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科技处、科技产业处、省级高校产业协会负责人。
四.交流会注意事项:
1.本次交流会将是中国高校校办产业界的一次盛会。在召开本次会议的同时,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共同主办的"高科技产业发展院士报告会暨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投资项目推介会"、"中国高校上市公司高峰会"将同期举行。由于参会人数较多、活动较多,为统筹安排好会务工作,请接到本通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附件的要求填写回执并于2002年9月10日前传真或寄回。
经与有关机构协商,本次会议将与其它同期召开的会议,组建统一的会务组,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秘书处派员共同协调会务工作,并由专责实施"教育部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的核心机构--高校科技产业化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和鼎邦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办具体的会务工作。
本次会议的联系人为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李宏、王洪飞,电话:010-62514687、62514690、62514691。
本次会议的会务组设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路2号数码大厦A座2109室,高校科技产业化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严军艳、谢明林,联系电话:010-82511237/38/39/40转1006、1020,传真:010-62140700,邮政编码:100086。
2.会议代表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代表每人需交付会议注册费800元。
3.由于交流会规格较高,请会议代表届时尽量着正装出席有关会议和活动。
4.交流会将不安排接送站,请参会代表届时自行前往会议地点报到,并尽可能自行安排返程票务;如有困难,由会务组协助解决。
附件:高校校办企业改革与发展交流会暨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2002年年会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