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元月4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发布后30日实施)(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布后,在市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引起热议。
武汉市教育局副局长田文江昨日表示,教育部门将与财政、物价等部门对《暂行办法》进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在制定细则时,会考虑到幼儿园的办园成本。市物价局表示,我市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酝酿,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尽快出台。
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
市物价局人士昨介绍,我市公办幼儿园目前执行的还是1999年制订的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的有4个收费项目。杂费每生每月20-30元。保教费根据幼儿园等级及全日、寄宿的分类,每生每月收费70元-180元不等。此外,对非本单位职工子女和配套小区服务范围以外的幼儿,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条件加收保教费:示范园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元,其他幼儿园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有冷、暖设备的幼儿园,在设备使用期间,每生每月加收10元。
市物价局人士昨表示,此次国家出台的《暂行办法》,将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两项,并强调,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我市会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办,根据我市实际,对公办幼儿园现有4个收费项目进行调整。
民办幼儿园收费
多少自己定
拟考虑让其“晒成本”
我市不少民办幼儿园的学费,几乎年年涨,有的一年学费高达一两万元,不少家长感叹:“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贵!”
市物价局人士昨对此表示,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办园者按办园成本自行定价并报物价部门备案。但市物价局今后会加强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备案制”。对于一些收费明显偏高或涉嫌不合理涨价的民办幼儿园,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今后可能会“晒”出其办园成本,让老百姓看看这样收费合不合理。
[中国教育在线湖北分站] |
扫一扫 关注 |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