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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办幼儿园建园标准发布 每班不超30人

      2011-12-07    

  数据库:武汉幼儿园名单大全

  武教规〔2011〕3号

  各区教育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6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切实缓解当前学前教育“入园难”的矛盾,我局按照“引导发展、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武汉市民办简易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照标准,认真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

  各区教育局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对照本标准全面开展区域内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争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成立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清理整顿有序进行。

  二是要全面摸底,大力宣传。要积极争取区直有关部门及街道(乡镇)的支持,对本行政区域内无证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积极向办园者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要做到调查工作不留死角、宣传工作全面到位。

  三是要对照标准,分类规范。要按照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的基本现状和布局规划,对照本标准,采取“引导发展一批、限期完善一批、坚决取缔一批”的思路,全面规范无证幼儿园。对于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办园条件但尚未取得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引导并指导其尽快取得办园资质;对于目前达到本标准尚有一定差距、但愿意继续加大投入改善条件的,鼓励其创造申报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力争取得办园资质;对于达不到本标准、且不愿继续改善办园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园,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二、明确职责,加强对民办简易幼儿园的管理

  要按照业务归口的原则,将民办简易幼儿园纳入各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范畴,确保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

  一是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安全是民办简易幼儿园日常管理的重中之重。各区要把民办简易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与其他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整改落实。要把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结合起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要依据职能分工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各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民办简易幼儿园纳入常规管理,与公办幼儿园和审批设立的其他民办幼儿园同等对待,在保育教育、师资培训、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和指导,促进其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引导,促进民办简易幼儿园不断改善条件

  各区要按照本区学前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辖区学前教育入园需求。同时,要对民办简易幼儿园加强扶持和引导,鼓励并帮助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其尽快成为普通民办幼儿园。

  本标准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试行期为3年。各区在试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武汉市民办简易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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