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3〕178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不超过扬州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招生专业:体育教育(师范)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三)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记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4.除足球、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的运动健将,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的运动健将,均应参加附件1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三、报名方式
2024年2月7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
四、报名材料
(一)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二)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
(三)电子证件照。
(四)2024年高考报名凭证。
其中,2024年高考报名凭证扫描件以“姓名+高考报名凭证”命名,发送至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zhaoban@yzu.edu.cn),邮件主题为“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姓名+高考报名凭证”。其余三项材料通过保送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所有材料电子版照片必须清楚)。
五、报名要求
(一)应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应在报名截止前获得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及相关运动成绩,相关信息可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三)报名时考生需通过保送系统选择体育教育(师范)专业。
(四)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将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七)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资格审核录取程序等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3〕178号)文件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一)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2023年体育类专业学费为5300元/生•年)。按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扬价费〔2012〕144号、扬价费〔2014〕68号)收取住宿费,住宿费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告栏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具体收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
学校面向全校本科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学费减免等23个学生资助项目,各二级学院设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70余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伯藜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学校也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具体情况,给予不同措施资助。各类学生资助项目申请条件和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七、监督机制
(一)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特殊类型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该省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和管理规定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办:0514-87972358
招办:0514-87991290、15150825644
八、联系方式
校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du.cn
招办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25009)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1626、17895195961
九、本简章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扬州大学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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