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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1 |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省外招生简章
2024-06-28 18:49:00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1051

  学校荣誉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全国高职创新教育杰出贡献院校

  全国高职院校体育工作“一校一品”优秀示范基地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江苏省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江苏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01

  学校简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是199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办学渊源可以追溯到1912年我国职业教育先行者、著名国画大师、教育家吕凤子先生创办的正则女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形成了“人文素养+职业能力=可持续发展素质”的办学特色。

  学校地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主校区坐落在美丽的丹徒区十里长山南麓,依山建园,藏秀聚才。占地面积近1000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6亿元,有12个二级学院(部)、47个专业,在校生11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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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43人。正高职称教师31人、副高职称教师237人,双师型教师281人,师资力量雄厚。

  “三大专业组合” 优势突出

  新工科板块:集成装备制造、电气、交通等专业,构建智能制造“全过程”生产性专业组合

  新文科板块:集成人文、旅游、艺术、财贸、学前教育等专业,构建文化产业“全方位”智慧型专业组合

  大健康板块:集成医药化材、卫生护理、眼视光等专业,构建民生事业“全周期”服务型专业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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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建有150个数字化设计与制造、自动化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财税、护理、眼视光技术等校内实训实验室。

  已建有60个校内实训基地。

  已建有164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近5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4.5%以上。

  02

  招生细则

  1

  2024年普通高考省外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

  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3

  录取原则及说明

  一.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四.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体育类考生须按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五.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六.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七. 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八. 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九. 我校对各专业录取按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即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1.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文化成绩加美术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3. 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4. 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能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当前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十.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4

  收费、奖助政策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62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4800元/生/年。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 800元(镇价费[2017]106号)至1500元(镇发改收费发[2021]30号)。

  5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招生咨询电话:4008881410

  招生传真:0511-88962859

  电子信箱:gzzb@zj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1-88962286

  招生监督邮箱:jw@zj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w.zj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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