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任务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在多年教育法治建设实践和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省教育厅近日制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在省内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指导思想,特别强调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实现法律权威,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新格局,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强调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遵循管办评分离的总体思路,加快形成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管理职责。强调了大力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行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强调了加快建立教育综合执法体制,整合执法力量,充实执法人员,对学校违规办学和招生、不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侵犯师生权益及违背师德规范、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开展综合执法等;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内部专门监督和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教育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强调了提高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质量,健全教育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2016年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成本级现行规范性文件的一轮清理工作;2017年起,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强调了要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框架下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教育纠纷。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强调了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依法办事、尊重章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强调了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2018年底,全省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强调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探索符合高校、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强调了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明确了对学生进行处分的基本要求,尽快完善师生权益保护的制度。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强调了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能力的培养,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强调了全面提高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强调了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实践法治育人。强调了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和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高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的专业教育、科学研究和资源开发,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与立法、司法、执法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
为保障依法治教的顺利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依法治教领导小组,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教育现代化评估等综合评价体系,在部门预算中列支教育法治专项经费;提出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教育法治工作机构,各级各类学校要尽快形成一支以法治工作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提出在全省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县(区、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2020年,各地、各学校要全面达到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标准的示范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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