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省教育厅近日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对全省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将两法的学习宣传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与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相结合,做好局党委(组)、校党委中心组及管理人员、教师的学习安排,切实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利用报刊、网站、校园网等媒体,深入解读两法修正案内容,向社会宣传两法发布实施以来教育事业取得的成就。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两法修正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各市、各高校和厅内各处室、各厅直单位要根据两法修正案,全面清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对与两法修正案规定存在不一致的,要抓紧启动修订程序,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和意见,保证两法修正案实施后,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与法律保持一致。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审议,两法修正案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步入新阶段。两法修正案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着重对两部法律中有关教育方针、教育基本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着力解决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两法修正案的发布和实施,将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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