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辽宁师范大学校名校徽等无形资产的声明
中国教育在线 讯 近日,某公司在未经学校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冒用“辽师大”名称,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遇见辽师大”发布题为《送你辽师大纪念卫衣,表白与辽师大的相遇》的微信推送,引导用户进行商业交易、并有可能进一步索取个人信息。这是一起严重的涉及学校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并有明显的消费诱导倾向,存在有较高的信息安全风险。请广大师生、校友不要轻信、不要转发、不要提供个人信息。
网文具有极强的迷惑性,有明显引导用户购买倾向。并用“随机抽选100名同学赠送卫衣”的方式,诱导用户发朋友圏进行扩散传播。截至3月8日11时许,阅读量已经超过8万,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
通过该网文中的二维码链接到微信公众号“遇见辽师大”,发现其充斥着各种商业链接,并有诱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的风险。
经查证,“遇见辽师大”微信公众号于2020年3月6日注册,认证主体为“万宁市静茹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执照注册号为91460000MA5TDW9087 。该微信公众号与学校任何部门、单位均无关联,其在微信公众号名称中使用的“辽师大”字样、微信内容中的图片均未经学校授权,属侵权行为。
网文通过“辽师大创意社”这一微店平台还公开售卖使用学校校名全称、简称、英文名、校徽等产品,包括纪念卫衣、手表、水杯、抱枕等。这些商品均未得到学校授权,同属恶劣的侵权行为。在辽宁师范大学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中引发关注并被转发,给学校名誉造成一定影响。
学校已通过微信平台与该微信公众号认证主体联系,要求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在公开平台对其侵权行为正式道歉。截至发稿,尚未得到该微信公众号任何回复。学校针对侵权行为开展投诉,该公众号已因涉嫌欺诈被平台关闭,但其网文仍然在散播,其链接的网店仍然可以访问,侵权欺诈行为没有停止。
在此学校严正声明:辽宁师范大学校名、校徽等是学校无形资产,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辽宁师范大学校名、校徽等无形资产,对学校权益造成侵害的,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保留进一步诉诸法律的权利。已发生对学校校名、校徽等无形资产侵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声明之日起,立即终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欢迎全校教职工、同学、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一切侵害辽宁师范大学校名、校徽、校誉等无形资产的行为提高警惕,自觉抵制各类侵害行为,并对相关行为积极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学校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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