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辽东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05-18 11:03:00
中国教育在线
  辽东学院1948年建校,地处黄海之滨、鸭绿江畔,坐落在素有“英雄城市”“北国江南”美誉的中国最大最美边境城市——辽宁省丹东市,是全省唯一一所具备沿江、沿海、沿边区位特点的省属普通公办本科院校,是全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和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院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现本科招生专业39个、高职(专科)招生专业19个。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是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园艺专业为省重点支持专业、旅游管理、环境设计是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旅游管理为省转型发展示范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旅游管理、会计学、园艺、电子信息工程、金融学为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会计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为省转型发展试点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为省创新创业试点专业;纺织工程是辽宁省重点培育学科,是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居全省高校前列,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校连续四次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为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21〕24号)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进一步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辽东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注:1.其中报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考生,获取的第一学士学位应为工学或理学;英语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护理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学位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证。
报考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30日。
  (二)报名网址: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lnzsks.com/)
  (三)凡报考辽东学院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请登录辽东学院招生网(www.elnu.edu.cn/zs/),下载《辽东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登记表》和《辽东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并填写相关内容。
  (四)报名申请材料
  1.高等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2.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
  4.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电子版照片1张(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大小控制在50KB以下,以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电子版照片要与登记表照片一致)。
  5.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辽东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打印签字的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
  6.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上述材料压缩为“rar”文件,文件以“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于5月30日网报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ldxyzsb@163.com,邮件主题以“辽东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
  (三)资格审核
  辽东学院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1年6月4日在辽东学院招生网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和考试相关安排及要求。
考核及录取
  (一)考核安排
  1.考核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相关专业考核形式,形成专业招生考试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具体考核方式见辽东学院招生网。
  2.考核时间: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请考生密切关注辽东学院招生网,各专业考核要求及防疫要求均在网上提前公布。
  (二)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以辽宁省招考办下发的录取文件为准。
入学及在校培养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考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具体事宜见《辽东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第二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四)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育和管理遵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学制及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护理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可以在护理相关机构从事与护理相关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以该学历、学位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证;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及《辽东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 “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收费标准
  1.学费和住宿费按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四人间)、800或1000元/年(六人间)、500元/年(八人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单位:辽东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18001
  咨询电话:0415-3789102
  学校网址:www.elnu.edu.cn/zs/
  电子邮箱:ldxyzsb@163.com
  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辽东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辽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21-04-15 09:02
中国教育在线 2020-08-11 14:51
SRC-1116199419 2018-06-05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