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汉语委:各地要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
记者11日从2012年度全区汉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内蒙古汉语言工作委员会要求,内蒙古区各地要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内蒙古汉语言工作委员会指出,基础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课程方案,开好语文课和写字课,组织好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等活动,把学生的语言文字能力和汉字书写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融入到各科教育之中,提升学生语言和书写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要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学生核心职业能力之一,把语言文字要求落实到课程建设、教师配备、专业训练等各个方面,积极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确保相关专业学生在毕业前获得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为学生走向社会创作必要的就业条件;高等学校要把语言文字工作贯穿于教书育人的全过程,落实到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等各个领域,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和科研优势,切实承担起社会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咨询、服务责任,真正发挥高校对社会文化的辐射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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