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参评第十一批“草原英才”高技能人才人选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安排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一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校推荐、盟市评选、师德师风审查、自治区复审,现将拟推荐参评第十一批“草原英才”高技能人才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开展核实和调查工作。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我厅进行修正。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联系电话:0471-2856605,2857007。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邮编:010011)。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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