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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动员民办教育机构参与脱贫攻坚 鼓励设立“控辍保学奖”
2020-05-12 22:32:00
教育部
教发厅函〔202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脱贫攻坚总攻动员令,吹响了总攻冲锋号,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这是在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全面收官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在当前凝聚各方力量,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承担着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底线任务和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重要任务。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扶贫的重要力量,肩负着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民办教育协会要切实组织动员民办教育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投身教育脱贫攻坚的伟大事业之中,激发民办教育人的社会责任和时代担当。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结对帮扶行动计划。支持各民办教育机构面向未摘帽52个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活动,通过一对一或组团帮扶等多种形式,在劳务输出、农产品销售、产业发展、项目落地、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大消费扶贫力度,推广以购代捐扶贫模式,组织开展面向贫困地区的农产品直供直销,将贫困地区农产品作为学校食堂“菜篮子”重要来源。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鼓励东部地区民办职业院校招收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家庭学生,结合专业优势和产业特色,支援人口集中和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办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
  二、实施“控辍保学”助力计划。紧扣“义务教育有保障”底线目标,倡导各民办教育机构整合资源,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加大义务教育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帮扶力度,稳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降低义务教育辍学率,提高巩固率。鼓励设立“控辍保学奖”,对重返校园的辍学生及为“控辍保学”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资助和奖励。倡导有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民办教育脱贫专项基金,重点用于加强城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奖励师范生实习支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贫困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落实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等方面,充分展示民办教育的社会担当。
  三、实施优质资源共享计划。充分发挥民办教育机构的师资优势,推动搭建远程教师和本地教师联合教学的“双师教学”平台,让贫困地区教师、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引导民办教育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学校的师资培训力度,组织教师开展送教下乡、送培下乡等活动,培训贫困地区教师,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支持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加大数字教育资源研发和共享力度,开发语文、数学、英语及音乐、体育、美术等数字教育资源,扩大名校名师网络课堂等优质教学资源的辐射面。
  四、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各民办教育机构要把帮助贫困地区学生就业创业作为参与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通过发放生活补贴、组织就业实习、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等形式,落实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积极搭建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动员发展前景好、社会公信力高的企业提供优质就业岗位,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不同特点做好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和就业帮扶。建立信息库, 实行“一对一”动态管理和服务,优先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激发贫困家庭内生动力。
  五、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发挥民办教育机构的组织动员能力,组织行业专家力量,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培训,着力提升基本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围绕带动贫困户增收作用明显的种养殖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做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农民、农村干部、致富带头人、产业经营户等的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民办高校利用学科优势、科技优势,通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技特岗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民办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效果。参与推普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青壮年农牧民普通话培训,组织“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同步推进普通话推广与职业技能培训。
  六、实施特色产业升级计划。鼓励各民办教育机构积极参与贫困地区产业规划,帮助贫困地区培育开发特色产业,打造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民办高校设立乡村振兴学院,充分开放高校平台、整合各方资源、扎根广阔乡村,密切联系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依托贫困地区自然人文、民族特色、地方特产、传统工艺等资源,提供信息服务、搭建电商平台、培养专门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贫困地区深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增收脱贫。
  脱贫攻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教育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全面总攻阶段,时不我待,各民办教育机构要迅速行动,主动作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民办教育协会要加强组织引导,做好政策宣讲,及时总结推广民办教育机构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新举措、好做法,广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和感人故事,强化正面引领,营造助推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相关落实情况于2020年5月底前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010-66096219,66020442(传真)
  电子邮箱:mbjyglc@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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