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德州理工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4〕65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德州理工职业学院的请示》(德政呈〔2023〕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德州理工职业学院。
二、德州理工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人属性为民办非营利性,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德州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德州理工职业学院由山东荣庆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举办,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四、德州理工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8个。
五、德州理工职业学院所需经费由学院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提供充足的经费,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德州理工职业学院应在3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办学要求,省教育厅将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德州理工职业学院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德州理工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4〕66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批准设立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请示》(鲁文旅呈〔2024〕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厅设立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二、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教育厅共同管理、以省文化和旅游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校机构编制有关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6个。
五、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办学经费由你厅负责安排。
六、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应在3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办学要求,省教育厅将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领导,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日照康养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4〕67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设立日照康养职业学院的请示》(日政呈〔2023〕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日照康养职业学院。
二、日照康养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人属性为民办非营利性,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日照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日照康养职业学院由山东国医坛国际养生城有限公司举办,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四、日照康养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6个。
五、日照康养职业学院所需经费由学院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提供充足的经费,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日照康养职业学院应在3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办学要求,省教育厅将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日照康养职业学院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日照康养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4〕68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设立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请示》(烟政呈〔2024〕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二、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烟台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校机构编制有关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6个。
五、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办学经费由你市负责安排。
六、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应在3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办学要求,省教育厅将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领导,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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