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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校携手!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与浙江工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4-07-03 16:55
东方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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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下称“东方理工”)与浙江工业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东方理工过渡校区举行,双方将在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务实合作,共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中国科学院院士、东方理工校长陈十一,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胡军出席仪式并讲话,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士、东方理工常务副校长兼教务长张东晓与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陈耀代表双方签约,东方理工副校长郑春苗见证签约仪式。

  浙江工业大学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今年3月,东方理工校长陈十一一行到访浙江工业大学,与校长高翔就两校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交流,达成初步合作共识。

  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两校深化合作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浙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战略要求的鲜明体现。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建科技创新团队、实施教师互聘计划、助力博士学位点申报、推进学科专业建设等。

  胡军高度评价东方理工作为一所起步阶段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在陈十一校长的带领下展现出的强大发展潜力,学校筹建工作快速开局,尤其是在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成果上发展势头迅猛。此次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两校开启全方位、高层次合作的新篇章,这是两校发展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

  陈十一从学科布局、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介绍了东方理工的办学机制。他表示,东方理工是一所由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省市共同建设的小而精、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新型研究型大学。此次携手浙工大,必将在东方理工的发展历史上写下浓重一笔。希望两校发挥各自优势,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共同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区域重大战略。

  浙江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研研究院、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东方理工行政办公室、教学工作部、研究生院、科研部、对外合作部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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