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推进以创新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业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省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过百亿元,科技成果在湘转化率达40%,大学生接受创业创新教育覆盖面达100%,带动百万师生参与创业就业实践,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万个以上,实现高校师生创业率稳步提升,推动大学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方案》明确,高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创新或流动岗位,吸引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到本单位兼职。高校科研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科技企业兼职,为实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提供有偿服务,并获取兼职报酬。高校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在创业孵化期内可在原单位按照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高校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设立合理的创业创新学分,完善创业创新学分认定与转化管理办法。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照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方案》要求,省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省科技资金要积极支持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中试基地建设。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轮次、首套件”等产品奖补,积极支持高校师生创业企业培育和项目建设。省预算内投资专项予以倾斜支持,连续3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高校师生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和早期项目等建设。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合计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110万元;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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