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给研究生导师“立规矩”:研究生学术不端导师要挨罚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意见》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首要职责,全面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意见》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职责,具体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教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保障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六个方面。
《意见》要求,要健全导师遴选机制、导师评聘分离机制、导师考核评价机制、导师奖惩机制。对立德树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或所带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导师,应依法依规给予处理。特别是对无科研项目、无科研经费、学生超学习年限、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导师,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