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庆华中学2020年初中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灞桥区2020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教发〔2020〕25号】和《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灞桥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灞教发〔2020〕26号】的精神,特将西安市庆华中学2020年初中秋季招生情况通告如下:
招生通告
01.招生计划
初一年级:8个班,共360人。
02.招生范围
按照《西安市灞桥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规定,我校学区范围为:庆华集团公司、庆华社区、朝阳社区和胶木厂。
03.招生对象
具有我校学区内正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04.资格审核程序
1、打印信息审核登记表
学生及家长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审核登记表》)。
2、入学信息审核
(1)学区内学生入学信息审核(第一资审点),审核时查验原件,留存《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入学资料复印件。
(2)非学区学生入学信息审核(第二资审点),优抚对象适龄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子女,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户籍或者居住证在庆华中学学区的到西安市第19中学进行审核。
资审点审核时留存学生流出证明原件及《信息审核登记表》,同时查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05.需携带的资料
1、学区内
学区内适龄少年及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信息审核登记表》。
2、学区外
(1)优抚对象适龄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需携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子女,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需携带资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父母以及儿童少年户口所在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一页上;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需另提供公租房租房合同或证明材料。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携带“四证”原件复印件,积分入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证”具体内容如下: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灞桥区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的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西安市且至少有一方必须在灞桥区有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06.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
6月23日至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
第一资审点在西安市庆华中学;第二资审点在西安市第19中学。
07.联系电话
西安市庆华中学:83317930 ; 83317897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3618913
08.要求
1、疫情防控
为做好疫情防控,请各位家长来校时佩戴口罩,自觉配合测温,排队保持1米间距。
2、车辆秩序
学校不提供车位,校门口容易拥堵,请合理选择交通工具,配合安保人员秩序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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