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计划,今年首招!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物保护队伍和考古队伍建设,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委托山东大学,面向山东省实施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未来5年为山东省基层培养300名文物全科人才。
培养定位
文物全科人才,是指为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具备本科学历,熟练掌握历史、考古、文物保护、文物与博物馆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实践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
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由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组织,在山东大学面向山东省实施,招生专业为考古学。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文物全科人才招生: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选科要求:不限。
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文物全科人才招生志愿。“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为一个志愿,在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办法
文物全科人才在普通类常规批次录取,录取时,文物全科人才志愿作为常规批96个平行志愿的组成部分投档录取。
山东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计划限额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招生计划
培养数量根据文物工作实际人才需求、文保事业单位空编情况确定,每年培养不超过60名,五年时间共计培养不超过300名,重点向9个文物大市、20个文物大县倾斜。其中2024年招生计划如下:
签订培养协议
根据《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实施办法》,被录取的文物全科人才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山东大学及定向就业的市级文物主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签订《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定向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定向培养协议书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详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招生高校将经各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文物全科人才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录取为文物全科人才的考生如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视为放弃2024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培养学校要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形成文物全科人才录取报到情况总结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册文物全科人才简明登记表》(见附件),连同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并邮寄或送达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时,培养学校要将报送各市的《注册文物全科人才简明登记表》汇总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文物全科人才在校管理及就业工作按照《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实施办法》及定向培养协议书执行。
文物全科人才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考古学院概况
山东大学素以文史见长,在考古学专业领域有深厚的学术底蕴和雄厚的师资力量。1928年,齐鲁大学助教吴金鼎先生发现龙山镇城子崖遗址,标志着山东大学考古学科的发端。1972年,山东大学设立考古学本科专业。1996年设立考古学系,2002年成立东方考古研究中心,2012年成立文化遗产研究院,2023年底成立考古学院。
目前,学院拥有环境与社会考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考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科技考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古环境重建与生业考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山东省文化遗产保护与科技考古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平台。学院科研基础雄厚,近十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0余项,其他各类课题1000余项,多项科研成果发表在Nature、Science、Cell和《中国社会科学》等顶级期刊。与多所著名高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国际化特色显著。2019年,依托学院的实体科研机构文化遗产研究院搬迁青岛校区,形成了“济南、青岛两地一体化发展”的良好局面。
山东大学考古学院正致力于建设成为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的考古学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中心,传承、创新、展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学院。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365488
咨询QQ群:710808921
学院网站:
微信公众号:山大考古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文物全科人才咨询电话:步老师 0531-5179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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