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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10-04 09:46:00
青岛理工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3年,2004年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196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5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辖黄岛、市北、临沂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60.7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约109.48万平方米。学校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授权学科点,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共有6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2991人。土木工程获批省高峰学科、机械工程获批省优势特色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坚守初心使命,建校7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27万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始终位列省内高校前茅;服务国家战略,一批攻关研究成果应用于高原列车、C919大飞机、北京冬奥会、探月工程、天问一号、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助推山东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胶东国际机场、沿海高铁、跨海大桥、海底隧道等重大工程建设中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百折不挠、刚毅厚重、勇承重载”理工精神,坚定不移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全力培养高素质应用研究型人才,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立足青岛、服务山东、辐射全国,服务和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站在新的历史方位,理工人正肩负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向着建设国内一流应用研究型理工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招生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学校202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40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86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9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人数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科研增量、学科专业培养质量、高层次优秀导师团队、一志愿上线人数等情况做适当调整。(二)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14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我校全部招生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该计划招生由学校自主确定复试资格线,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三)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h.qut.edu.cn)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1.网上报名(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2)具体要求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查看本人是否通过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者要于网上确认结束前一天将学籍(学历)核验材料提交我校研招办。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根据专业目录正确选择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考生所提供的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2.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h.qut.edu.cn)通知。(2)具体要求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及考试科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二)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确定、公布。(三)初试成绩公布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我校全部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学校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各学科、专业上线人数及招生名额,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网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复试。具体调剂政策将按照当年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调剂、复试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管理类专硕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二)体检学校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三)录取学校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政审情况,择优拟录取。学校只接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的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1.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2.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会计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其他全日制专硕学费为10000元/年;3.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建筑、会计 30000元/年;工商管理 25000元/年;设计 20000元/年;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 18000元/年;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 12000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硕学费为10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为准。(二)奖助学金学校构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咨询电话:0532-85071680。
  十、培养
  学院分布及住宿情况1.黄岛校区: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市北校区: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3.临沂校区招生计划(见招生目录)研究生课程教学环节由培养学院集中在黄岛校区进行,其他培养环节依托学院、导师协调完成。4.学校统一安排全日制研究生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跟读申请和学校住宿总体情况协调安排。
  十一、毕业
  研究生通过《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具体以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违规情况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一)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兰州物理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设有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分布学科、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二)我校部分计划拟列入与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分布学科、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三)学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导师和硕士生进行双向选择。(四)有关招生详细信息请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如对初试参考书、考试大纲有疑问,请咨询各招生学院。(五)本章程未尽事宜及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内容,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5071303;0532-85071198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h.qut.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邮编:266520
  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土木工程学院0532-8507122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0532-86873955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0532-85071538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0532-85071681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0532-68052206
  理学院0532-68052358
  管理工程学院0532-86875755
  商学院0532-86870253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0532-86877375
  艺术与设计学院0532-85071598
  马克思主义学院0532-8687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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