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依据2020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有关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本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复试工作。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工作。
(四)学科专业导师组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一般由专业导师组组长担任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基本要求
(一)学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我校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各学科专业应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各降5分。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五)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科、总分均达到复试分数要求,总分在学校划定的相关专业总分基础上加10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达到学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的,可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参加“优秀大学生创新人才夏令营”项目并经考核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考生,复试可参照学校招生简章第十三条第五款执行。
(九)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形式
复试形式
学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学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内容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确定,采用面试形式。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测试,形式均为面试。测试内容由各学院确定。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测试。
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另行发布。
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时间拟定为5月中下旬,原则上6月上旬完成复试。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复试将分批错峰进行,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安排等按照届时公布的学院复试细则执行。请考生留意我校研招网和各院系的通知。
复试程序
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各院系的要求提交材料。考生需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https://yjsbm.ecupl.edu.cn/yjszs_xsb/)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3)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
(4)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通过在线认证的方式办理学历认证,请到教育部唯一授权的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报告的办理。申请方法详见: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2.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院系要求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等。
2.外国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3.思政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4.体检。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复试成绩评判方法
1.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50分,外国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2.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外的同等学力一志愿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3.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组织,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方式为面试。
推荐免试生复试
推荐免试生必须参加复试。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已于去年10月上旬完成,不再参加本次复试。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资格复审将于6月进行。
调剂
调剂办法
1.军事法学接收校内外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二级学科专业生源调剂;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和国际贸易学接收校内外经济学学科门类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接收校内外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生源调剂;外国语言文学接收校内外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接收校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中外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国际政治接收校内外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接收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仅限报考MPA)生源调剂;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接收校内外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生源,且为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专业方向生源不足,而该专业方向所在招生专业(同一专业代码)生源充足的,该专业方向应从参加该招生专业复试考生中根据考生意愿择优录取,不再接收调剂。
调剂要求
A类:学术型学科
1.军事法学(代码030110)
接收报考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2.区域经济学(代码020202)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经济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3.金融学(代码020204)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经济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国际贸易学(代码020206)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经济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外国语言文学(代码050200)
接收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代码030503)、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代码0305Z1)、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代码030506)等专业接收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7.教育经济与管理(代码120403)、公共安全管理(代码1204Z2)等专业接收报考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8.中外政治制度(代码030202)、比较政治(代码0302Z1)、国际政治(代码030206)等专业接收报考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B类:专业学位
1.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代码125200)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调入专业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
(3)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4)考生需在上海教学点上课。
2.非全日制会计(代码125300)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调入专业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调剂程序
所有申请校内或校际调剂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入围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均应在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政策另做通知。
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低于50分),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按初始成绩70%和复试总成绩的30%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中有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八)各学院按照录取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教育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
(九)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20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归入今年的录取名额。除支教团外,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复试的保障机制
(一)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组成若干巡视小组旁听复试过程,监督复试工作。
(三)研究生教育院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及时进行处理。
(四)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与所在区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对接,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21-5709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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