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1月14日开始。报名条件保持不变,将进一步严格资格审核。相关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 报名条件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含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②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规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各类高校在校生等均不得报考。
※ 报名办法 ※
第一步 网上录入信息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并保证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二步 现场确认信息
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高考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在11月24日至28日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须选择学籍所在中学作为现场确认地点,本市应届中职毕业生须选择学籍校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作为现场确认地点(学校注册地与办学地不一致的考生,在实际办学地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本市往届高中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须选择户籍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作为现场确认地点。
※ 注意事项 ※
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顺利完成高考报名工作,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履行报名程序时注意以下事项:
要准确填报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
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类;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语语种。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等特殊类型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准确选报相应科类,若填报错误会对后续的专业测试报名、考试及录取产生影响。
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
本科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报考本科高校,必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请考生准确选择填报,如考生选择错误,将会对考生最终填报志愿及录取产生影响。
要确认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
考生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个人重要报名信息,会影响到本人的考试、录取、入学报到等一系列事项。考生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以免影响后续的考试、录取、报到及毕业等。
要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在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证明等原件,且证件证明材料均要配有相对应的考生照片。考生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证件不齐而影响报考。同时,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人像比对,主动接受报名单位的身份验证和资格审查。
要参加电子摄像和身体检查
考生要按照报名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参加随后组织的身体检查。考生电子照片以考生号命名,凡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凡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志愿和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报考特殊类专业的考生须履行选报手续
报考艺术类美术及设计学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分为体育舞蹈和非体育舞蹈)专业的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科类须选择艺术类,同时选报相应专业的市级统考。市级统考的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至20日(考生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相关考试大纲已于2019年8月面向社会发布(详见招考资讯网)。报考艺术类其他专业的考生,以及市级统考基础上需继续参加专业校考的考生,科类须选择艺术类,同时应关注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院校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从2022年高考报名开始,艺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将增加音乐类专业,相关考试大纲将于2020年底前公布。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科类须选择体育类,并选报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填报相应的体育专项考试项目,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
报考普通类本科及以上批次英语专业或有口语要求专业的考生,须选报高考英语口语测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
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体育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也必须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在网上报名时,须勾选单招考生选项,并明确具体单招类别,其他报名程序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要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及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在进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现场确认前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7日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期间尽量不要离津,做好必要的个人卫生和安全防护。
※ 资格审核 ※
2021年我市将进一步严格高考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查。
进一步严格审核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报名单位和各区招办严格对照各类考生具体审查事项,对考生资格进行逐一审核复核,并加强对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高中教育阶段照片的人证“三比对”。对于往届生、回津考生等社会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要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身份验证,确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在各报名单位和区招办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查的基础上,市高招办将联合市教委、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逐一比对考生的相关信息,逐一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并将所有报名数据上报至教育部,进行跨省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
进一步严格违规处理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按照规定准确无误地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以达成报名要求,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空挂学籍、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对于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报名资格,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假户籍、假身份证、假学历、假学籍、假照片等虚假材料或隐瞒手段等获取高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已升入高校的取消学籍,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在资格审查中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为考生出具虚假材料或指使、协助、伙同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教委、市考试院及各区面向社会公布2021年高考报名举报电话,欢迎各界人士监督举报违规的个人及单位,一旦核实无误,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市教委举报电话:83215060
市考试院咨询举报电话:23769162
各区咨询举报电话见下方:
和平区:27110012
河东区:24136312
河西区:28379078
南开区:23346508
河北区:26274638
红桥区:27272149
滨海新区(塘沽):25861369
滨海新区(汉沽):67963755/25692065
滨海新区(大港):60989976/63376820/25980256
东丽区:24392336/84375736
西青区:27940983/27945465
津南区:88510592
北辰区:26911722
宁河区:69592751
武清区:60911800
静海区:28942360
宝坻区:82627805
蓟州区:29142513
天铁教育中心:0310-5576816
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2592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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