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下午2点,在昆明城市学院杨林校区知行楼B座6楼“嵩明县人民法院高校教师特邀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云南某有限公司与崔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系嵩明县人民法院委派的诉前调解案件,由嵩明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教师马瑞旋承办,特邀调解员学生助理陈柯羽、杨静秋、晋霖协助办理。嵩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本海、法官助理尹珍、书记员董柔希亲临工作室指导案件调解。
特邀调解员马瑞旋收到案件后,指导学生助理及时与案件当事人联系沟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确定调解时间和地点;与学生一起研究案情、证据,查阅法律规定。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马瑞旋和学生助理一起依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案件证据,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分析案件的利弊,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寻找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案件被告履行承诺,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云南某有限公司与崔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前调解成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体现的一个微小缩影。如何有效发挥诉前调解功能,为民提供解纷便利、定争止纷?如何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好、传承好?嵩明县人民法院与昆明城市学院积极协商沟通、充分挖掘和整合双方的资源与优势,开辟出“法院+高校”诉调解对接模式。
“法院+高校”诉调解对接模式,是由嵩明县人民法院聘请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老师为“特邀调解员”,昆明城市学院聘请嵩明县人民法院干警为“特聘老师”,共同在嵩明县人民法院和昆明城市学院设立“嵩明县人民法院高校教师特邀调解工作室”,由嵩明县人民法院委派案件给学校的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带领特邀调解学生助理共同完成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且法院和学校双方共开课程,协同培养法学人才的新模式。2022年4月双方签订《关于建立“法院+高校”诉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正式确定“法院+高校”诉调对接模式,2022年9月开始运行。
“法院+高校”诉调对接模式自运行以来,在案件调解和协同育人上均取得较好成果。
1、在案件调解上,2022年调解案件近200件;2023年调解案件238件,调解成功率39.5%;2024年上半年调解案件170件,调解成功67件,调解成功率达39%;昆明城市学院调解工作室自2023年9月投入使用以来,共委派案件16件,调解成功率37.5%,在学校调解案件过程中,嵩明县人民法院干警亲临调解现场指导,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旁听、观摩,切实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增强了在校大学生法治意识,锻炼了老师的法律实操能力。
2、在学生培养上,2022年共同培养学生8人,2023年共同培养学生19人,现2024年正在培养的学生30人,培养的学生实现成倍增长。2023年,“基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创新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体系的构筑与实践”获云南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3、在课程教学和教学团队建设上,2022年共同开设课程“诉前调解
(1)”“诉前调解(2)”,其中“诉前调解(1)”2024年获云南省社会实践类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教学团队上双方一起组建了“诉前调解教学团队”,本团队获昆明城市学院2024-2025年教学团队建设立项,学校投入5万元建设经费。2023年“党建引领下的事务性法官助理团队”获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4、在科研上,双方以实践带动科研理论研究,共同开展科研。“‘法院+高校’诉调对接机制的探索”获昆明城市学院2022年度创新项目奖。2023年,“‘法院+高校’诉调对接机制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获云南省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项目编号:JG2023061;2023年,“‘法院+高校’诉调对接机制的建构研究”获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项目编号:CANFZG23128。“党建推动教学团队高质量建设研究——以法学院为例”获昆明城市学院校级党建思政研究课题立项。现双方正在申报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5、在模式推广应用上,“法院+高校”诉调对接模式有效推广应用于嵩明县杨林经开区,双方为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和提升企业服务质量贡献力量。2024年9月5日,嵩明县人民法院、昆明城市学院、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嵩明县司法局、嵩明杨林经开区商会六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开展“党建引领+法治营商环境”党建联建共建服务园区企业的实施方案》,启动助力营商环境提升活动,强化法院、学校服务驻地经济园区营商环境的社会职责,以及强化企业参与嵩明县人民法院和昆明城市学院共同培养符合行业需求的调解员人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助力企业发展。
“法院+高校”诉前调解对接模式是司法实践与法学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是法治建设中的创新尝试,更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探索。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这种产教融合模式将不断赋能提升教育实践平台,延长法学实践教学教育链,为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建设输送社会治理人才,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效能,为推进法治进程贡献更多的力量。
撰稿人:谭艳、赵楠、高芷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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