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讯 (编辑 陈显婷 通讯员 朱妙芬 袁玲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姓法的律吗?”对于一年级的小朋友来说,法律这个词显得特别深奥。6月6日,翠苑一小文华校区一1班“七色花”假日小队的7位小朋友们和翠苑中学“模拟法庭”社团的大哥哥大姐姐正式牵手,成立普法小联盟,成为“七色花”假日小队检验真知、实践所学的法制第二课堂。从这一天起,“法律”这个词在7位小朋友心里慢慢生根发芽。
下午3点半,小朋友观摩了翠苑中学第十一届模拟法庭活动,小朋友们开始懵懂地走进法律,走进正义和公平。
开庭篇
随着哥哥姐姐们陆续进场就坐,书记员进场宣布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了法庭规则,并请公诉人、辩护入庭,再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当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紧接着,审判长随着法官肃穆的法槌声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法庭调查篇
法庭调查是审判人员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然后是被告人陈述,再分别讯问了各个被告人,接着是控辩双方申请举证,发问、询问证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结论或有关笔录并进行质证,再由法庭核实证据。经过举证、质证、认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同学们来到法庭,当上律师,审判长也绝不含糊。
法庭辩论篇
进过一系列的程序,来到了最激动人心的时刻——看着台上的同学激烈辩论,台下的同学们似乎也忍不住满腔热血,与周围同伴讨论起来。那么,我们一起进入这激动人心的时刻——无论原告还是被告的辩护律师都有理有据,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宣判,同学们心中也不住有些敬仰审判长可以做到公平对待。
被告人最后陈述篇
被告人以最后陈述的权利,使其还有一次为自己充分辩解的机会。虽然被告人的陈述在这里已是强弩之末,可能已经不能扭转乾坤了,但是诉讼法应该为保障被告人的权利提供给其一次表达心声的机会。
评议和宣判篇
经过10分钟的休庭,激烈的回答相关法律问题而得到了相应的礼品后,复庭由审判长当庭审判。
陪同的爸爸妈妈们现场百度什么是法官服,什么是法庭徽章,然后仔细讲解给小朋友听。小朋友们虽然对法律依然一知半解,但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
法律的教育,不能只留在课堂,而是要让学生走出课堂,走入“法庭”,由“模拟法庭”开启法制实践之门。教育是唤醒,意味着一棵大树摇动另一棵小树,一个年长的灵魂唤醒另一个年幼的灵魂。大手牵小手,把自由交给法制的约束,做一个崇尚公平,主持公道,维护正义,做正直、正派的小小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