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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办访谈实录
2017-07-13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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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请罗老师介绍一下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基本情况

  罗老师: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由金华市浙中教育集团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举办,是一所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8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

  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电子商务之城金华,地处金华市环城南路多湖高教园区,毗邻金华市金东区政府,规划占地面积1005亩,实际占地面积829.63亩,校园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1889.43万元,纸质图书64.3万册。学院交通便利,教学设施先进,生活设施齐全,校园环境幽静,是理想的求学之地。现有在校本科生6000余人,生源覆盖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262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7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224人,另有来自中科院、国家发改委、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等外聘教授57人,逐步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院坚持“共建共享共融共赢”的办学理念,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秉承上海财经大学“厚德博学、经济匡时”的校训,依托母体学校的品牌资源优势,积极借鉴利用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院内部管理,优化学科专业建设,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学院设有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应用统计学、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展经济与管理等21个本科专业、6个专业方向,建有19个专业实验室、25个实习实训基地,已建成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三个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升本教育、继续教育等不断扩大,初步形成了以财经类专业为主,经、管、文、理、工等学科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学院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逐年提高。

  同时,积极开展与境外高校的合作交流活动,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充分借鉴国内外同类高校的先进经验,加大合作办学的力度,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目前,已与英国、美国、香港、台湾等知名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浙江省首批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

  上海财经大学举办的唯一一所独立学院

  优秀学子可赴上海财经大学访问学习

  武书连2016中国独立学院本科毕业生质量排名第18位

  主持人:那么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与上海财经大学什么关系?

  罗老师:第一,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是上海财经大学开办的唯一一所独立学院,设点浙江金华。

  第二,上海财大委派的优秀教师担任浙江学院重要领导岗位和系(部)负责人,人数达13人,负责我校人才培养的具体工作。

  第三,学院各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主要由上海财经大学负责派出。派出教师中绝大部分都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历。

  第四,构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学生沟通的“立交桥”,浙江学院从2013级学生开始,开展了“赴上海财经大学访问学生”项目,每年选拔10名优秀学生到财大本部学习一年。目前,在母体学校学习生活过的30名学生在各方面表现都非常优秀,学习和生活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这一项目为积极拓展优秀人才培养开辟了新渠道,也使浙江学院优秀学生能更多、更直接、更深入地了解、享受上海财经大学一流的本科教育资源。

  第五,考取上财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主持人:今年是新高考的第一年,学校的招生计划与往年有什么不同?

  罗老师:1. 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相比去年略有增加。

  2017年总计划数是1734,其中普通计划1348,专升本286 ,三位一体60,中职本科40(财会类),面向全国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浙江省、上海市不分批次录取,考生和家长可以登录学院招生网(http://zs.shufe-zj.edu.cn/)详细的了解相关情况。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2.首次增加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学院今年首次增加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并且是财务管理专业招生,财务管理专业是我们学院的优势专业之一。

  主持人:今年的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罗老师: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浙江省专业进档考生如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

  2.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上海市按考生位序)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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