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院校全称: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院校教育部代码:12868。
第三条 学校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高教园区)4号大街16号。邮政编码:310018。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由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六条 学院立足杭州、面向浙江、融入长三角,为现代服务业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优势品质与技能的应用性职业人才。空中乘务专业为浙江省及杭州市特色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2018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计划为400人,招收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各类别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 学制(年) 空中乘务 普高招生考生 300 3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旅游服务类) 22 3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 20 3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财会类) 25 3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外贸类) 18 3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文秘类) 15 3 合计 400
第八条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一学年(两个学期)为14500元。住宿费为每学年1500元。第四章 专业培养要求
第九条 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是浙江省最早开设的培养专科(高职)层次空中乘务人员的专业。该专业培养具有坚实的英语基础、较高的人文素质、具备民航客运基础知识和空中乘务员基本技能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毕业生主要从事民航空中乘务工作及民航地面服务工作,也可从事涉外文秘、外经外贸、金融旅游、城际轨道交通等高端服务行业。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十条 报考条件:符合2018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含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部分类别)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在中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 身体条件:⑴女性身高162cm至173cm,男性身高174cm至184cm;⑵每眼裸眼远视力女生不低于0.3(C字表)、男生不低于0.7(C字表);⑶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⑷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⑸面部和手部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⑹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⑺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⑻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
第十一条 报考办法:2018年4月5日前,考生登陆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zjyyc.com)查看空中乘务专业提前招生简章,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考生可根据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也可在报到确认时现场缴费。报名考务费,110元/位。体检费由专业医疗单位按规定另行收取。
第十二条 报名确认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十三条 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带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发给综合素质测评准考证。报名资料和报名考务费不返还。
第十四条 学院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六章 综合测评
第十五条 由学院自行组织综合测评。
(一)时间:2018年4月13日-15日
(二)地点:另定
(三)内容:
1、综合面试:学院与航空公司及民航机场人员组成专家组(每组评委7人,设组长一名)进行综合面试,内容包括(1)形体(2)外貌(3)语言表达能力等。
2、英语口试。
3、体检:由专业医疗单位按国家空乘人员要求进行体检。
第十六条 在综合测评中设置素质特长项单独考察,并赋予一定的分值,素质特长项最高分值20分。在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含共青团组织)参与主办或承办的文艺(声乐、器乐、舞蹈)、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者得15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者得18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者(含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得20分。在地市级政府部门(含共青团组织)参与主办或承办的文艺(声乐、器乐、舞蹈)、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者得10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者得15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者得18分。同时获多项奖励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并上交复印件。素质特长项得分由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确认。
第七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综合成绩计算
(一)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
学业水平考试等第 A B C D E 折算分数 英语 45 35 25 20 10 语文 35 25 20 15 8 数学 25 20 15 10 5 思想政治 20 15 10 8 3 地理 20 15 10 7 4 合计 145 110 80 60 30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
(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0.4
(三)综合测评成绩组成
专业名称 综合面试 英语口试 素质特长项 总分 空中乘务 100 20 20 140
(四)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普高招生考生: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总分+综合测评总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后总分+综合测评总分
第二十条 录取方式
(一)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我院在考生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类别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二)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普高招生考生按招生计划1:1.5确定,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各类别招生计划1:2确定。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 拟录取 备录取 人数 排名 人数 排名 空中乘务 普高招生考生 300 300 1-300 450 301-75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旅游服务类) 22 22 1-22 44 23-66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 20 20 1-20 40 21-6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财会类) 25 25 1-25 50 26-75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外贸类) 18 18 1-18 36 19-54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文秘类) 15 15 1-15 30 16-45 合计 400 400 1-400 650 401-1050
考生总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综合面试成绩又相同时,按英语口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是否选择我院作为录取院校,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我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八章 实施进程安排
第二十一条 工作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提前招生网公布为准)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考生网上报名,网址:www.zjyyc.com 2月下旬-4月5日 2 考生报到现场确认 4月13日 3 学院组织综合测评 4月13日-15日 4 学院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5月7日前 5 学院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5月7日8:30-17:30 6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5月9日8:30-17:30 7 学院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5月10日8:30-17:30 8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5月11日8:30-17:30 9 学院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5月12日8:30-17:30 10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5月13日8:30-17:30 11 学院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5月14日8:30-17:30 12 学院和省教育考试院结束网上录取。 5月16日 13 学院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录取名单。 5月17日-30日 14 学院和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5月31日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双向互动选择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1)86877066 86877105
第二十四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设立贫困生资助基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津贴等。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高教园区)4号
大街16号
学院网址:http://www.zjyyc.com 邮政编码:310018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86911032、8687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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