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实施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总计5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见表1。
表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表
专业 |
学制(年)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 |
药学 |
四 |
15 |
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必选一门 |
医学检验技术 |
四 |
15 |
|
医学影像技术 |
四 |
10 |
|
眼视光学 |
四 |
10 |
第五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九条报名基本条件
已经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的考生可报名。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其中对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和技术三项取其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且必须符合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选拔条件
1.选拔的分数要求:选拔总分大于等于70分。
2.选拔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A个数×10+B个数×9+C个数×7+D个数×4
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7分,D等计4分。
第十一条以上报考条件中所列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数据)。
第十二条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另外邮寄纸质材料。报名材料不齐视同报名无效。
具体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第六章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上予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凭网上报名号缴费。
第十四条如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0倍以上,则根据考生的报名选拨总分从高到低进行筛选,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0倍确定进入笔试的考生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获得笔试资格)。
第十五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七章缴费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核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
2.缴费方式:报名考生凭学校代号(12020807)和“网上报名号”到中国工商银行储蓄网点,或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多媒体自助终端机完成缴费。
3.具体缴费流程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第八章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第十七条笔试和面试
1.学校组织笔试和面试
2.学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入围)。笔试成绩只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内。
3.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3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
4.综合素质测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具体面试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 时间安排
第十九条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报名:2019年3月1日上午8:30至3月19日下午16:00;
2.考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3月30日以后;
3.网上缴费:3月31日-4月7日;
4.考生打印综合测试通知书:4月8-12日;
5.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3-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十章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二十条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高考)。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我校“三位一体”专业,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必须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表1范围内,并且符合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取得的最终成绩为准)换算如表2:
表2:2019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换算表
学考等级 |
A |
B |
C |
D |
分值 |
10分 |
9分 |
7分 |
4分 |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总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需满足调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额满。
第二十三条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总的招生计划数的110%,则招生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学校网址:http://rjxy.wmu.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rjxy.wmu.edu.cn/zhaosheng
咨询电话:0577-86682000招生QQ群:493494055
微信公众号:renjizhaosheng
咨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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