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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和法官牵手,办学办案有福了!浙大城院与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10-30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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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讯(记者 胡语彤 通讯员 李冠琳)为深化浙大城市学院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关系,促进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机融合,为社会治理和司法实践提供更多的“杭州样板”。10月29日上午,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为共建的“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浙大城市学院专业调解中心”揭牌。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与浙大城市学院校长罗卫东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林沛、郎长华、邵景腾、毛煜焕,浙大城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洪庆华、叶素、张德平、斯荣喜一同见证。

  斯金锦、罗卫东共同为双方共建的 “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浙大城市学院专业调解中心”揭牌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业态风险防范、互联网司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司法执行等领域展开学术研究和实务合作;在培养方案、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实务导师选派等方面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同时在促进校地合作、提高双方理论研究水平和司法实践能力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战略合作。

  扎根地方、服务地方是浙大城市学院的办学使命,也是争创全国百强大学的内在要求。学校党委书记洪庆华在讲话中表示,此次合作翻开了学校服务杭州市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的新篇章。他强调,要汇聚学科优势,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利用好“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和浙江省首家设在高校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中心——“浙大城市学院专业调解中心”两个平台,总结好、阐述好、推广好“杭州经验”;要创新培养机制,强化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共育高层次应用型司法人才。

  这是一次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合作,更是一次以效果为导向的务实合作。斯金锦在讲话中表示,法院和高校的合作,教授和法官的牵手,教授的教案中将多一些生动丰富的案例,法官在断案时将多一些法学理论的支撑。此次合作紧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围绕市域治理现代化这一紧迫课题,搭建了深度合作的平台。他希望,双方要夯实合作的紧密度和深度,切实加强合作内容、合作机制,联建方案等方面,推动市域治理研究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洪庆华、罗卫东一行还调研参观了杭州中院的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现内设29个部门,包括18个审判业务部门和11个综合保障部门。辖区共有基层人民法院15家,包括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共有派出人民法庭34个。近年来,全市法院收案持续高位运行,全市法官人均办案395.5件,超全省平均数60件,连续三年有案例入选全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仅2019年全年,全市法院有10起案件分别入选“全国十大审判案例”,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树立标杆。

  近几年,杭州法院在大力开展互联网司法推动数字治理,全力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杭州互联网法院、ODR、道交一体化平台等为代表的网络治理经验在全国推广,以律师调解、“微法庭”工作室等为代表的社会治理工具也越来越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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