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来了 杭州市教育局发布25条征求意见
2020-11-27 08:55:00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讯  (记者 陈显婷)继前两日发布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征求意见稿后,昨天,杭州市教育局又发布了一份关于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告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着力打造清廉教育、美好教育,结合杭州实际,我局起草了《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

  一、违反政治原则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有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行。

  2.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非正常上访等活动。

  二、违背公序良俗

  4.不遵守社会公德,不文明、不检点、行为失范,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斗殴、酒驾等违法行为,或在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中展示有违教师身份的言行。

  5.参与邪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

  6.捏造事实,恶意诋毁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不实举报。

  三、侵害学生权益

  7.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的言行,或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8.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或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

  四、谋取不当利益

  9.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10.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向学生推销、代购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和其他商品,利用学生及家长资源进行微商活动或拉选票、圈粉。

  11.假公济私,违规使用科研等专项经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擅自以学校名义或利用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进行营利活动,或利用岗位、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学校财产。

  12.组织或参与违规借贷、非法集资、传销活动。

  13.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4.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15.不按照聘任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违反职称评审、人才评定中的个人承诺事项。

  五、违规有偿补课

  16.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参与其他教师、家长或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

  17.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课兼职,向学生家长推介校外培训机构,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学术失范不端

  18.伪造学历、学位、资历、成果。

  19.抄袭剽窃、不当署名、买卖论文,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20.在招生考试、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教育教学失职

  21.不按教学计划、教学规范进行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敷衍教学,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在线下线上公共场合公示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22.发现校园欺凌现象,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处置,或隐瞒不报或偏袒一方,致使学生伤害加重。

  2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24.在命题、考试和招生中,泄露国家秘密或相关重要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后果。

  25.违反考勤纪律或外出请假纪律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进行炒股、打牌、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或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或拒不接受分配的工作,消极怠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