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本章
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275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八条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5-81112735。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数为8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报名条件与办法
第十三条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2门及以上为A等或者折算成绩在60分及以上(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且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不低于D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
2.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不低于D等,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艺术特长类: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西洋管乐器可放宽至B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或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并获上述项目前三名(包括团体或个人)。
第十四条凡符合报考条件考生须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zs.zzjc.edu.cn/)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1、书面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直接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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