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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22年提前招生章程
2022-03-04 1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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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校国标码:14090

  2. 校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政编码:322118

  3. 办学地点:浙江省东阳市

  4. 办学类型:民办

  5.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6. 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以及我校提前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门设提前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领导任副组长,招生、教务、财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为组员。全面负责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制订提前招生章程、确定提前招生计划、制订工作方案、讨论决定提前招生的重大事项。下设提前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三条 招生计划

  学校2022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总计划为50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报考条件

  符合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证的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单独考试招生中计算机类、旅游服务类、文秘类、服装类、财会类、商业类、艺术类(影视表演、舞蹈、音乐、工艺美术)、其他类(学前教育、体育、安全防范)等类别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 身体要求:

  除空中乘务专业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无身高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2)女性身高160cm至175cm,男性身高170cm至185cm。(3)每眼矫正或裸眼视力(C字视力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矫正视力不达标的考生,参加专业体检时需佩戴矫正隐形眼镜或镜框眼镜。(4)无斜视、无弱视、无色觉异常(色盲、色弱)。(5)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6)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7)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难以治愈的皮肤病。(8)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9)无精神病史。

  第五章 报 名

  第五条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2022年3月8日9:00—4月13日24:00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网(http:// tqzshd.eduw.cn),点击“提前招生”栏目下的“网络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凡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不得兼报。

  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后无需邮寄报名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下第4条所列)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入围名单确定

  我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报考均不设入围综合测评比例,所有符合报考条件、通过网络初审、并在缴费截止日期前缴费的考生均入围所报考专业综合测评。

  入围名单于2022年4月15日16:00前公布(若延迟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告)。

  3. 报名考试费

  根据浙价费〔2018〕32号精神,我校所有专业报名考试费为140元/人。入围考生在初审通过后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费,缴费网址:http:// tqzshd.eduw.cn。报名考试费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4月14日24:00。逾期未缴报名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缴报名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4. 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4月23日(周六)8:00—16:00(根据疫情情况即时确定防疫要求)。

  (2)确认地点: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图书馆。

  (3)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将以下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标准装订成册)按顺序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其中原件在查验合格后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交由学校留存。

  ①《2022年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准考证》原件(提前招生网站下载打印);

  ②考生报名表(提前招生网站下载打印)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由普高招生考生所在中学提供,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无须提供此表);

  ④《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22年提前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并考生本人签名(提前招生网站下载打印);

  ⑤素质特长评定记分申请表及记分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在提前招生网上下载,如果考生无符合我校素质特长记分条件的事项,则无须填写此表)。

  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

  5. 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概不退。

  第六章  提前招生总成绩组成

  第六条 所有专业满分520分。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按照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10门课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5门学考成绩作为测算目标,具体算法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学考等级转换为相应的分值,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满分500分。考生需在规定的查分时间核对折算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换算后折算成绩于4月26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换算如下表所示:

  在浙江参加学考的考生成绩以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学考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由于各省间成绩分值不同,根据其成绩,无补考、不及格等级的,一律按C(中等)处理,即按70分折算;补考通过成绩按D(合格)等级处理,按60分折算;补考不及格按E处理,按40分折算。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以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两门科目等级赋分的平均值来计算。

  凡是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请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寄到我院招生办(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其中艺术类和其他类(除汽车类外)只有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即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应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准。

  1. 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普高招生考生综合成绩(满分520分)=高中学考折算满分500分×0.6+综合测评满分220分(面试200分+素质特长项2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成绩(满分52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测评满分220分(面试200分+素质特长项20分)。

  (3)综合测评时间: 2022年4月24日(周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疫情情况即时确定防疫要求)。

  (4)测评地点: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内(具体测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综合测评内容:

  ①学校按照招生专业成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主要考查学生专业认知、语言表达、专业潜质、操作技能、素质特长等内容。

  ②考评人员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数不少于考评人员数的3倍,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库成员数的三分之一,考评组根据测试方案对考生进行逐个测试。测评按照考生抽签序号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面试,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实行全程录像。

  ③测评办法详见各专业测试细则方案在本校招生网站另行公布。

  ④综合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⑤报考空中乘务考生在综合测评结束后,当天须参加中国民航体检标准的体检(体检免费)。

  ⑥素质特长项。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获得的,申请素质特长项的考生须于4月15日前在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后拍照,与报名表原件、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http://tqzshd.eduw.cn)提交,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取得获奖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原件给工作人员查验的,且符合下列项目要求的,可获得相应分值。逾期提交证书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

  奖项获得时间须在高中阶段且在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分值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项分值为零分。考生素质特长项在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第七章 录取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别按照综合成绩(普高招生考生满分520分;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满分5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5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4. 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5. 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拟录取时如果总分相同的,优先录取素质特长分较高的考生,没有素质特长分或素质特长分相同的,优先录取综合测评总分较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评总分也相同,普高招生考生则按高中学考单科顺序和等级高低确定录取情况,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技术、政治、历史、地理,若再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良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则按照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的次序优先录取成绩优良的考生,若再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如参加某一专业综合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实际参加该专业综合测评人数的90%(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并以此确定拟录取人数,不再设备录比例。

  6.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录取考生名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凡被我校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八章 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八条

  提前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提前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提前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一条 考生参加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十二条 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79-86013317

  第十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除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专业外,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

  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专业,第一、二学年在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习,第三学年学生去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学习,达到毕业条件,学生可取得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和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副学士学位证书;第三年不去韩国学习,达到毕业条件,颁发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按国家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学费:空中乘务、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影视动作)、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后期制作)专业15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14000元/学年;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影视编导专业130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13000元/学年;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专业学费26000元/学年,出国期间的差旅费、生活费自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休闲体育专业12000元/学年;旅游管理、导游、休闲服务与管理(茶企经营)专业11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2000元,代管费(教材等费用)按每学年每人800元代收,多退少补。(若有变化,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的2022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另行公布)

  第十六条

  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专业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 联系电话:0579-86599999、86013329、86013352、86013416

  2. 传真:0579-86013368

  3.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编:322118

  4. 咨询QQ群:667482510

  5. 抖音:2212350191

  6. 院校网址:

  http:// www.hcft.edu.cn

  备注:本章程由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 吴文建 陈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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