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全称: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学校教育部代码:14090,浙江省代码:0086。
2.高校概况: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是浙江省目前唯一以“影视”为特色的高职院校,坐落于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被誉为“中国好莱坞”的横店影视城内,是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平安校园、省文明单位、港澳青年影视交流实践基地。
学校占地580余亩,下设影视表演学院、影视制作学院、影视美术学院、影视旅游学院、影视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六个二级学院,设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摄影摄像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空中乘务、休闲体育、会计、电子商务等26个专业,其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为国家级骨干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为省级优势专业,摄影摄像技术、戏剧影视表演、会计、人物形象设计、导游、影视编导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建有63个校内实训室和7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影视制作梦工场是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影视演艺实训中心、影视管理实训基地、旅游管理实训基地获省“十三五”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立项。
学生每年获国家级、省级各类技能竞赛奖逾百项。学生黄倩倩获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艺术专业技能(声乐表演)赛项二等奖,学生微电影《手机大战》、平面作品《从A到D》、影视广告《背包客》分别获第八届、第九届、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二等奖。学校获2019年度高校新媒体优胜奖,是全省唯一入选的民办高校。在第八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上,学生获2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获奖总量与中国美院并驾齐驱。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98%。近年来学生自主创业率达10.02,位列全国同类院校第28位、省内第2位。
依托全球最大影视拍摄基地的资源,学校参与各类影视剧拍摄与制作,在《琅琊榜》《甄嬛传》《战狼1》《我是路人甲》等剧中,大量师生参与担任特约演员、形象设计、摄影、剪辑等工作。学校出品微电影《石头剪子布》获意大利菲乌吉电影节最佳短片奖和最佳编剧奖。在第八届金考拉国际华语电影节上,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教师作品《幕间休息》获最佳导演、最佳影片两项提名。
学校与浙报集团金华分社合作打造《横影说剧》《声临其境》等视频栏目,在学习强国、浙江新闻客户端持续热推。学校每年举办人物形象设计秀、艺术设计展、摄影展以及“横店好声音”等,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香港、台湾、韩国等地区与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专业深造、学历提升搭建良好平台。
3.办学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 邮编:322118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7.录取规则及办法:
(1)招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专业的考生,该专业采用中韩双语教学,其他专业的考生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无口试、面试要求。
(3)所有专业招收原汉语言学生,由于我校没有专门的清真食堂,请相关少数民族考生慎重选择。
(4)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要求:
除空中乘务专业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无身高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①女性身高160cm至175cm,男性身高170cm-185cm;②视力要求: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无斜视、无色盲、色弱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凡视力不达标的考生须提前配好矫正隐形眼镜参加民航专业体检);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难以治愈的皮肤病;④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⑤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⑥无精神病史;⑦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无专业加试具体要求,无单科成绩具体要求,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7)录取办法:
①浙江省内招生录取。
浙江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执行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a.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投档名单;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录取;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b.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分段比例办法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的艺术综合分成绩为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录取;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c.高职单独考试类专业录取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报考类别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填报志愿的考试类别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
d.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②其他省份录取。
a.对未实行高考试点省份,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普通类专业:学校认同各省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提档、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当地省招办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择优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b.对实行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8.2021年面向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甘肃、四川、广西、新疆、青海等省份计划招生,具体计划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9.学费、代管费和住宿费:
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规定。
(1)学费、代管费:
2021年我校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12900元/学年;中韩合作办学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26000元/学年;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影视动作)、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后期制作)专业:14000元/学年;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表演艺术、影视编导、影视动画专业:12000元/学年;新闻采编与制作(新媒体技术与应用)、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导游、休闲服务与管理(茶企经营)、休闲体育专业:100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专业:130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15000元/学年;代管费(教材等费用):800元/学年。
(2)住宿费:
住宿费:6人间1500元/学年,4人间2000元/学年。
10.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除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外,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
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第一、二学年在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习,第三学年学生去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学习,达到毕业条件,学生可取得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和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副学士学位证书;第三年不去韩国学习,达到毕业条件,颁发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
1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允许转专业
12.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6599999、86013352、86013329、86013416
(2)传真:0579-86013368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编:322118
(4)招生咨询QQ群:297628127、665362009
(5)抖音:2212350191
(6)学校网址:http://www.hcft.edu.cn
(7)监督电话:0579-86013330
13.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入学报到时将档案交至学校,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4.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15.本章程由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负责人:杜天笋 学校负责人:王兆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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