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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2-12-01 10:18: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在作物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6个一级学科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0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各招生专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3,确因生源优秀,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突破比例。招收在职人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30%,其中招收本校在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8%。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若为定向就业,或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在职人员报考作物学、林学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应具体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报考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须全脱产。

(三)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第1、3、4条以及第(二)点规定外,还应是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以及第(二)点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TOEFL≥65分或 IELTS(A 类)≥5分或 CET-6≥425分,或在 SCI、EI、SSCI 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全英文学术论文(该论文不能作为学术成果重复使用)。

  2.学术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理工农类以第一作者(不含共一)在 SCI、EI、SSCI、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 SCI、EI、SSCI、CSSCI(含扩展版)、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

  (3)以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导师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审定通过的新品种、新农药、新兽药等1项;

  (4)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第一);

  (5)获得国家一级学会奖励(排名第一);

  (6)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7)获国家一类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五)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还需满足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四、报名流程

  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仔细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2022年12月1日-2023年3月31日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资格无效。

(二)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缴纳报名费150元/人。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步,生成报名号后,点击“返回首页”,完成缴费手续。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三)网上确认

  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5日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报名信息表

  (1)普通招考考生提交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原则上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获得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3)硕博连读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科研成果清单(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本人英语水平证明:CET、TOEFL、GRE、IELTS、WSK(PETS5)成绩等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证明格式不限,3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含: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外科以及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检查项目。

(二)材料报送

  1.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材料清单中的1、2、4、5、9扫描成pdf格式,并合并为1个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各项扫描内容须清晰可见;进入复试考核后补交材料清单中的3、6、7、8、10纸质版。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不用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材料清单中1-10项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报送至相关招生学院。

  重要提示:考生提交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核与考试安排

(一)普通招考

  1.资格审核

  时间:入学考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东湖校区行政楼414室)

  资格审核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办理,并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1)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

  (2)往届硕士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原件。

  2.入学考试

  (1)初试

  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3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初试科目为英语及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初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在初试后由招生学院统一组织,复试所需材料及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查、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健康体检等。

(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与研究生院负责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水平、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3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具体安排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后提前在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与查询。

七、录取

(一)录取程序

  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复核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

(二)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学制与入学时间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6年,弹性学制5-7年。入学时间2023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及激励政策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十、违纪处理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考试科目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二)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一)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编:311300  通讯(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咨询(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二)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专家推荐书模板.doc

  附件【附件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模板.docx

  附件【附件4:学历和学籍信息认证方法相关说明.doc

  附件【附件5:成果清单模板.docx

  附件【附件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附件7:浙江农林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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