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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校本科学习招生简章
2023-03-17 10:04:00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3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将继续进行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专升本总计划为605人,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计划。

 

招考

类型

招考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参考
(元/年)

英语要求

   

专升本

艺术

001

产品设计

40

9000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就读。

专升本

艺术

002

数字媒体艺术

30

9000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就读。

专升本

理工

00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0

6900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专升本

理工

00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5

6900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就读。

专升本

理工

005

电气工程及其

自动化

75

6000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就读。

专升本

理工

006

软件工程

45

6900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专升本

理工

007

电子信息工程

70

6900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就读。

专升本

经管

008

电子商务

50

5300

在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专升本

经管

009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

5300

在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专升本

经管

01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0

5300

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就读。

专升本

经管

01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

5300

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专升本

法学

012

法学

90

5300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就读。

  二、报名专业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高职高专学习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校公布的限报专业范围对口(见附表1)。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核实报考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引发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浙江省统一“专升本”考试

  (一)考试科目:

招考类型

考试科目

我校招考类别

专升本

大学语文、英语

法学类

艺术类

高等数学、英语

理工类

经管类

 

  (二)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三)考试日期为2023年4月22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四)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1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自主前往熟悉考场。

  (五)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中旬(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为准)。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

  四、录取

  (一)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二)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投档办法

  按八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四)高校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认可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加分政策,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3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未按时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或未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艺术类专业新生,报到地点为我校下沙校区;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的各专业新生,报到地点以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通知为准。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与高职联合培养的各专业新生,由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负责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详见当年入学须知。

  (二)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其他

  (一)艺术类专业新生,其考生档案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的各专业新生,其考生档案寄送至将就读的高职院校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详见当年入学须知。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1158号、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15007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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