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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

2024-12-3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导语】中国教育在线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通告已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文件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调整事项

(一)课程调整内容

调整后,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层次各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均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调整变化如表所示: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


“形势与政策”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二)课程调整时间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已于2024年下半年开始安排考试,其余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自2025年上半年起安排考试。

现行设置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等4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考试。

(三)课程教材

调整后的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所用教材与全日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用教材一致,均指定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教材目录以我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课程调整过渡安排

(一)课程顶替和免考

在籍未毕业的考生,其已取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及学分继续有效。已取得现行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等4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和学分的考生,可对应顶替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无需再参加调整后的相对应课程考试。课程对应顶替关系如表所示: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

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及学分的考生,可凭借高校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免考自学考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15040,3学分)。

(二)毕业资格审定

2025年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仍可执行调整前各专业的考试计划,考生应按要求及时申请毕业。

2025年下半年开始,我省现行开考的各专业(含停考过渡期专业)毕业审核时均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即考生必须通过3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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