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
包括内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注意】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例题·判断题】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国务院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
【答案】×
【解析】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注意】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总后勤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总参谋部。
【例题·判断题】铁道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际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铁路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但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
【答案】×
【解析】应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而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