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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4-05-28 1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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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河南理工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开展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招生150人。


  二、学制及学费

  全日制,学制两年;学费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相应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3. 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www.moe.gov.cn(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进行查询。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00—5日12:00

  2. 报名流程

  (1)登录“http://www6.hpu.edu.cn/web5/zsxxw.htm(河南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在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真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在填报专业志愿信息时,仅可填报安全工程专业。

  (2)上传材料

  考生须按要求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顺序为:正面、反面)。身份证照片需正对身份证拍照,拍照清晰,无反光、黑边或白边;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在“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注册和申请认证。

  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均为电子版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备案的学籍证明。

  (3)报名要求

  ①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全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②信息漏填、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录取结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提交报名材料全部在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五、资格审核及考核

  1. 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考生请于6月12日登录“http://www6.hpu.edu.cn/web5/zsxxw.htm(招生信息网)”查询。

  2. 考核方式内容

  (1)考核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分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闭卷考试。

  (2)考核内容:综合素质测试


  (3)考核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二学士学位”相关内容。

  六、录取

  1. 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比较英语、思政成绩。

  2. 公布拟录取名单。学校于6月下旬在“河南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结束后,河南理工大学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开展第二学士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3. 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公布。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份发出。

  七、教学及毕业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校后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教学按国家和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执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就业手续办理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九、其它

  1. 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河南理工大学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河南理工大学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3. 河南理工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4. 本简章由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391-3987227

  电子邮箱:zsglk@hpu.edu.cn

  邮政编码:454003

(中国教育在线 来源:河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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