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数据来自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规定一: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规定二:咨询类不包括中介;
规定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理论上说,考研培训作为民办教育的一种形式,辅导办学机构要在当地教育厅(局)登记注册,取得有政府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资质证明,才能合法办学。从北京市教委网站的问题答复中可以得知,有关教育类的社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县教委注册审批,其他类型由工商部门审批。经过登记、注册、审批后,也应该在显著位置悬挂相关证明。但上表中各考研机构所属企业的经营项目范围中,并没有教育培训一项。
也就是说,没有资质的机构是不能办学的,但是似乎大家还是照办不误。为什么没人管?原来,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未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制定“另行规定”。而在国务院没有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制定管理办法的情况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教育培训业务便无法可依,因此就有了考研培训的现状。
不仅没有严格合法的“资质”,很多考研机构还一校多址办班。而根据《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或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以外增设教学地点,应重新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地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的条款,多数机构并没有相关的手续。而且他们的分支机构的实际办学内容很多已超出了在区县教委登记的范围。
这样看来,考研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范围问题还是一个“灰色地带”。从媒体的报道分析,这一现状不但对考生和家长的利益产生了消极影响,也不利于国家有关部门对其经营和税收的监管。要解决这一问题,还亟需有关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的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