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业学院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自主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1、请还未选择“报考条件”或未对报名信息(基本信息、自述 信息、报名条件)进行确认的考生完善报名信息并及时确认;
2、请未上传照片的考生尽快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
3、请考生按我校邮寄报名资料的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并及时邮寄。
请各位考生按我校自主招生报名规定及时完成各项报名程序,以免影响其考试资格。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学校2012年继续面向全省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分为“砺志计划”和“自强计划”两个部分,文、理兼招。
二、报考条件
具有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砺志计划
(1)省级或市(州)级示范高中推荐的成绩优秀学生。
(2)省级或市(州)级示范高中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
(3)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
(4)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向表现突出的学生。
(5)省级或市(州)级示范高中推荐的在文艺(舞蹈、声乐、器乐、表演)、体育(篮球、田径、健美操、毽球)、综艺(播音与主持、演讲与口才)方面有特长或有潜质的学生。
2、自强计划
考生为农村户籍或高中阶段在农村中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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