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襄阳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答记者问
2011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在即,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关注。为做好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让社会、家长、学生及时了解2011年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要求,日前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
问:2011年襄阳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哪些规定?
答:为确保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2011年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以下几方面政策规定:
(一)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即:城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有效证件(户口簿、房产证等)按划定服务区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
(二)坚持招生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以城区为单位由所在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城区学校服务片区内的学生界定,要坚持“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同一行政辖区)。
(三)坚持适龄入学,即: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小学适龄儿童报名时需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小学毕业生持入学通知书和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到服务片区初中报名。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仍实行指定学校入学。凡在指定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片内生同等待遇。
问:201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的划定有哪些变化?
201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的划定,仍坚持“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即与往年划定的片区要保持相对稳定,但,城市在不断变化发展,各地区域居住人口在不同程度地增多,各学校办学条件也在发展变化,因此,每年的划片方案须根据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不断均衡各校办学承受力与生源数量比。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城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由各区教育局制定,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教育局备案,由市教育局统一于2011年8月下旬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问:最近,城区少数初中举办选拔性招生考试、以办直通班等为由招揽学生的做法是不是属于违规行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市教育局印发的《襄樊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试行)》(襄教〔2010〕4号)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严禁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但,最近,城区少数学校视教育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于不顾,擅自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举办选拔性招生考试,以举办所谓上优质高中的“直通班”等为借口,招揽本校服务片区以外的学生。此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已组成专班进行调查,对违规学校和责任人,将从严查处:一是对查处的结果进行全市通报;二是责令学校对已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立即停止一切违规活动,学校违规宣传中的所有承诺一律无效;三是对整改不力,改正不到位,或再出现“顶风上”的违规学校的校长,实行问责;四是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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