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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5-02-26 17:32:00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非营利性民办高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国标代码:14837

  第九条 省内招生代码:8698

  第十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阁山镇新街路2号

  第十一条 办学特点:学院按照“适应需要、突出重点、发展优势、循序渐进、服务社会”的原则,围绕中医药及相关产业对人才的需求,设立药学系、医学系、护理系、健康管理系和思政与基础部等教学系部,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江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己任,以促进劳动者就业为导向,培养合格的中医药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教育,努力把学院办成江西省中医药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樟树中医药产业应用技术推广与研发中心,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

  第三章  组织保证

  第十二条 为切实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招生录取组、纪检组、网络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宣传工作组七个工作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待遇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  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5年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招收考生300名,招收3个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

  1.网上报考时间:2025年3月3日9:00- 5日17:00。

  2.报考代码:学院报考代码为8698。

  3.报考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页面提示的流程操作)进行网上报考。每个考生限报1所高校,可选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

  第七章  命题、考试和录取

  第十七条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考试安排及成绩查询

  (一)技能校考考试阶段

  1.考试时间:3月15日9:30-11:30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考试

  3.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4.考试地点: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阁山镇新街路2号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

  5.准考证打印:报考学院的考生可于3月12日8:00-3月14日12:00微信扫描学院微信小程序,按提示登录后完成单招考试线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具体准考证打印办法将通过招生处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文化统考阶段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合卷),满分每科各100分,总分200分,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所有报考高职单招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县考试中心安排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于3月17-21日自行在网上打印文化统考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9:00-11:30。

  (三)考试成绩

  1.考生考试成绩由文化统考成绩和技能校考成绩及优惠政策加分项等部分组成,总分为450分(含政策附加分项)。

  2.优惠政策加分项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执行。符合优惠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3月16日之前向学院招生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分数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优惠政策加分项目如下: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3.成绩查询:校考成绩查询时间3月25日,考生可登录学院微信小程序或招生网查询成绩。文化统考成绩查询时间4月3日,考生可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查询本人分数。

  4.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疑义,可以申请成绩复核。考生申请成绩复核须注意如下事项:

  (1)申请复核时间:技能校考成绩考生可于3月26日9:00—17:00到校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文化统考成绩考生可于4月3-4日在网上申请成绩复核,4月8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2)申请复核要求:技能校考成绩复核考生须向学院招生处递交书面申请(须含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申请复核科目及成绩等关键信息),并附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复核范围: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依据考生文化统考、技能校考总成绩,结合专业志愿报考情况,合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2.学院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将考生的文化统考、技能校考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依次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

  (二)录取安排

  1.4月11日前,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http://jxzsxy.com/html/zsc/)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学院微信小程序及招生网进行预录取查询。

  2.4月18日前,招生处将上报高职单招录取数据,办理录取手续。

  3.4月底前,学院将在微信小程序及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印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高校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院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2.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含三校生类考试)及录取资格,也不能退录。

  3.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申请免试就读高职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

  第八章  招生考试纪律

  第二十条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高职单招考试期间开展考务督查,学院纪检办公室参与监督。学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无误学院将注册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照在物价部门核定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中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专业学费9535元/生/年;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9346元/生/年,住宿费1600元/生/年(六人间),教材费1200元/生/年(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设立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分等级4800元—2600元/生/年),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20000元/生/年。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并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十二章  学籍管理及学历颁发

  第二十四条  此次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处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阁山镇新街路2号

  联系电话:0795-219055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学院招生网:http://jxzsxy.com/html/zsc/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校路线

  樟树火车站、樟树东站乘坐9路公交车直达学院北门,或市区乘坐208路公交车直达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站下;自驾到校可导航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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