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把“教育家精神”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融入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全过程。
具体措施包括:
建好立德树人关键课程,持续推动思政课“大练兵”活动,切实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实现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挖掘“延安精神”、“西迁精神”等陕西红色资源,筑牢教师精神之基,不断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
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把教育家精神融入到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的必修课。不断健全覆盖大中小幼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创新师德教育方式,激励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职业修养。深入挖掘,抓好典型引领。建立健全师德违规行为监测、核查、处理、通报一体化机制,强化教师职业自律,引导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加强高水平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加强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建设,加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等教育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切实发挥师范类专业认证对教师培养的促进和引领作用,规范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提升师范人才培养质量。实施好“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国优计划”专门人才培养,启动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持续开展全省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大赛等。着力推进对教师开展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专业成长体系。
把教育家精神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把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的全过程,在新教师入职培训、在职教师培训研修和评优树模、职务晋升等方面,把学习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全学段深化思政课教师“大练兵”、课堂革命、心理健康教育“三个全贯通”,探索教育家精神与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度融合。完善教师教研制度。
把弘扬教育家精神,培育教育家型教师和教育家型校园长作为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强化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和“三级两类”骨干校园长体系建设,推动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名师”“名匠”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和大中小学协同培养平台。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推进基础教育“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名师+”等。
构建和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保障教师待遇,完善惠师政策,让教师获得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全面开展教育家精神养成教育和传承活动,推动教师自觉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涵养教育情怀,做到知行合一,赢得社会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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