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组织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团委、语委办,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和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精神,2020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组织好我省推普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三、活动内容
(一)营造浓厚推普宣传氛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各地、各部门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各行业特点,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汇集各地推普宣传活动,展示各行业推普成果,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基础。
(二)提升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效。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陕西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聚焦贫困县(区)和贫困家庭,依托县级职教中心和普通话培训机构等阵地,发挥各地、各高校,尤其是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高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能力,提升青壮年农牧民、基层干部普通话水平,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普通话的示范作用。
(三)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精神,全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培养师生“一种能力、两种意识”,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示范标杆。
(四)做好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2号)精神,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制定2020年下半年测试工作方案,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测试需求,优先保障应届毕业生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测试需求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测试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发挥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推普宣传中的窗口和示范引领作用。
(五)组织好第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省级比赛工作。为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抒发爱国情怀,展现人民群众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精神,歌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教育厅、省语委办统筹部署省级比赛各项工作,积极调动各地、各高校参与活动。充分发挥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等2所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专业优势,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比赛,遴选出更多优秀作品,力争以统一标准、高质量的作品,按时报送参加国家复赛。在推普周期间,结合启动仪式组织开展省级优秀作品展演。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坚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推普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坚持创新开展、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二)各单位要系统总结学校、基层单位、对口支援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等开展推广普通话和推普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模式,深入挖掘和宣传各地涌现的典型事迹和感人事例,以多种形式、多种角度、多种媒体全面展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的经验成效,按照本届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于2020年9月7日(星期一)前将活动方案电子版报省语委办公室。
(三)根据各地、各高校活动方案和开展情况,省语委办将组织省语委成员单位赴有关市县和学校进行督查、观摩。请于9月14日18:00前将当日活动开展情况(简要文字材料、照片原图等)报省语委办邮箱。推普周结束后,请于9月25日(星期五)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文字、图片、视频等)报省语委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国家语委。
联系人:曹军平 张涛
电话:029-88668680,88668682(传真)
电子邮箱:jytygc@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陕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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