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通过持续开展实施“校(院)地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以下简称:产学研基金)”,充分发挥产学研基金引导作用和放大效能,深入推动科教产融合和产学研用一体化,激发创新活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科技支撑,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
创新科技引导基金模式,激发创新活力,切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2014年,山东省科学院创新性地与枣庄市政府共同设立了第一支“院地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由省科学院和枣庄市政府分别出资,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扶持双方的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随着第一批产学研基金项目的立项执行,许多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校(院)分别与威海市、济南市槐荫区、临沂市兰山区、菏泽郓城县等19个地方政府共同设立了产学研基金,基金规模达到了8000余万元/年。已累计立项支持115个项目,资助金额9133万元,撬动企业累计投入科技研发经费27839万元。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让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有效的解决企业的切实需求。产学研基金旨在引导和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真正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在申报阶段,申报项目除应符合学校(科学院)与地方政府签署的《校(院)地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协议》确定的计划类别、重点技术领域和相关申报条件等要求外,更加强调校(院)的申报单位与地方企业的实质性合作,要求申报单位与合作企业必须已签定了合作协议(合同),企业配套资金不低于企业向地方政府申请基金和校(院)单位、学院向校(院)申请基金资助的总额,申请基金额度不高于技术合同额。同时,对企业已经支付校(院)单位的四技类服务费用也有明确的要求,以此作为申报项目真实性的试金石。项目立项满1年后,项目承担单位除应按要求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外,校(院)与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赴企业对项目进展进行实地检查。项目结题验收时,对项目计划任务合同完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进行评估,重点考核校(院)单位、学院的横向收入和项目为企业产生的经济效益,切实打破科技评价中“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不良导向。
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保障,搭建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目前,校(院)着力加快构建涵盖“产学研对接-技术转移转化-集成开发与中试定型-科技产业孵化”的覆盖全省的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并在组织机构上强化保障力度。整合中试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山科控股等平台,以山东省科学院高新技术产业(中试)基地(中国-白俄罗斯高科技园)和山东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依托,聚焦山东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和先进集成技术需求,服务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建立开放式、专业化的创新服务机构。2019年,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校(院)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建立科技成果数据库,梳理专利技术成果6800余项,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825项,总金额3.5亿元,新孵化企业9家。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