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21〕1号)。5月25日,山东省教育厅举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闻通气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继康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意见》详细规划了包括课程体系、宣传普及体系、咨询干预体系、教师队伍建设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等在内的五个子体系。
(一)建立健全课程体系。这是根本。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建立健全课程体系;明确要求普通中小学要开设心理健康校本课程或专题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办好《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高校要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的公共必修课,设置2学分、32—36学时,鼓励开设各具特色的选修课程。强调分阶段设置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明确提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阶段的目标要求。强调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形成符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的教学模式,明确提出各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
(二)完善宣传普及体系。这是基础。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创作、展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力作和公益广告。鼓励学生依托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等组织,开展朋辈心理支持活动。强调办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定期举办“5.25”心理健康日、心理健康教育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拓展活动,要求学校落实学生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每天与同学、家人保持有效沟通交流。
(三)强化咨询干预体系。这是重点。强调加强咨询(辅导)服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向学生提供系统、专业、及时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提出学校可通过购买专业服务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强调强化预防干预,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处置机制,要求学校完善心理测评筛查方式,优化量表选用,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对重点群体加大筛查力度,及时制定干预方案和救济措施。提出通过医教结合、医教协同方式,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强调建立心理建档转接机制,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健全学生心理档案转接机制,强化学段之间的联动配合;要求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强调推进大中小学全部建立心理辅导室(教育与咨询中心),规范运行使用,提出2023年前建设50个高校心理健康省级示范中心。
(四)健全教师队伍建设体系。这是关键。强调加强专兼职教师配备,各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1000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教师,酌情增加兼职教师配备,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解决;各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要求各学校于2022年前配备到位。强调建立健全培训培养体系,明确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责任,抓好专业系统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对专职教师每年应进行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强调完善评价保障制度,中小学要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纳入各学科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每位教师重视和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和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内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活动等计入教学工作量;高校要将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纳入专职辅导员序列管理。
(五)构建组织保障体系。这是统领。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高校党建、绩效考核,纳入文明校园创建评估体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强调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学校、家庭以及各部门沟通协作和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强调建设省、市、县(市、区)三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平台。强调加强学科专业和人才支撑,鼓励高校开设咨询心理学专业,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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