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在上海发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类人员把关安保管理
在市质监局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中,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必须设立安全防范管理责任人、安全防范管理代表、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和保安员等4类人员,组成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学校安全防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由学校的校(园)长担任,并在学校管理层中授权一名成员为安全防范管理代表。学校必须设立适应其性质、规模、所在区域环境的安保机构,并配足安保员。
此次出台的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标准特别突出强调了“人防”。以保安配备的具体要求为例,明确要求学校上学、放学时段,每个有人员、车辆进出的校门口有不少于2名安保人员,而安保人员需取得保安员证,并着规定服饰、佩戴统一标志上岗。
有机动车专用泊位的学校,不应出租场地停放校外车辆,没有车位的学校,则不许让机动车进入校园停泊。市质监局表示,从明年起,上海市学校自用校车要全部改刷柠檬黄油漆,并在车身、车门侧和后部加贴紫色或红色的户外贴纸,上面写有“上海中小学生校车(SCHOOLBUS)”字样。此外,车内应配备应急锤和车门应急开启装置,最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GPS卫星定位系统,每车至少安排一名随车管理人员。
此外,标准还要求新建学校的选址与汽车客运站进出口、公交站点的直线距离大于20米,与生活垃圾转运站、堆场、处理站及集贸市场场界的间距大于30米,与高压变配电站围墙、社会停车场库界间距大于50米,与网吧和娱乐场所入口间距大于200米,同时学校应避免与医院传染病房、精神病院、动物饲养场等场所毗邻。
保安员需配备橡皮警棍
对于这一地方标准,市教委表示,从去年9月开始,上海市已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沪上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聘用有资质的保安员,从事校园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并且为保安员配备橡皮警棍等安全防卫装备,进一步确保校园安全。
目前不少规范在实际中已在执行。如各中小学、幼儿园都已配备有资质的保安把守大门,且每个门岗保安人数不少于2名,校车则根据实际学生人数配备随行老师,一般20—30个学生会配备2—3位老师随行。另外,校车驾驶人还应具有五年以上驾驶准驾车型车辆的经验、有连续三年以上良好驾驶记录、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
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校长张悦颖说,学校几年前就专门从保安公司请来专职保安把守校门,每个校区的校门口各配备2人。不仅如此,学校还请来社区保安保证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虹口区第三中心小学,从去年上海世博会期间起,就开始实行“一一三”措施,即由一名巡警、一名保安和三名教师每天在上下学时段在校门口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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