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相关文件,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基本要求
考生同时满足以下5方面条件,方具备调剂资格: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二、工作要求
(一)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虑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特长、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我校在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
(二)调剂考生登陆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各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各二级学院通过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四)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具体调剂复试形式、安排及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分数高者排名优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计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二级学院将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学校审核后,由研究生院通过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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